(1)對運行中的電力電容器組的外觀巡視檢查,按規程規定每天都要進行,若發現箱殼膨脹應停止使用,以免發生故障。檢查電容器組每相負荷可用萬用表進行查看。
(2)電力電容器組投入時,環境溫度不能低于-40°℃。電力電容器運行時對環境溫度的要求為∶在1h內的溫度上升平均不超過+40°℃,在2h內溫度上升平均不超過+ 30C,在一年中溫度上升平均不超過+ 20℃。
如果電力電容器運行的環境溫度不能滿足上述要求,應進行人工冷卻(安裝風扇)或將電容器組與電網斷開。
(3)安裝地點的溫度檢查和電力電容器外殼上最熱點溫度的檢查,可通過水銀溫度計等進行,并且要做好溫度記錄(特別是夏季)。電力電容器的工作電壓和電流,在使用時不得超過1.3倍額定電壓和1.5倍額定電流。
(4)接上電容器后,將引起電網電壓升高,特別是負荷較輕時,在此種情況下,應將部分電容器或全部電容器從電網中斷開。電容器外殼應清潔、不變形、無滲油,電容器和鐵架子上面不應堆積灰塵和其他臟東西。
(5)必須仔細檢查接有電力電容器組的電氣線路上所有接觸處(通電匯流排、接地線、斷路器、熔斷器、開關等)的可靠性。因為在線路上一個接觸處出了故障,甚至螺母輕微松動,都可能使電容器早期損壞和使整個設備發生事故。
(6)電容器運行一段時間后,需要進行耐壓試驗,應按規定值進行試驗。
(7)由于故障而使電容器組的投切開關斷開,在找出跳開的原因之前,不得重新合上。
(8)電容器在配電房內各種設備中屬于可靠性比較差的電器,它內部的元件發熱較多,而散熱情況又欠佳,內部故障機會較多,在運行中極易著火(特別是電容器內部為油類填充物)。因此,對電力電容器的運行應盡可能地創造良好的低溫和通風條件。